关于扣缴2023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14 点击数:

根据湘潭市医保局的通知,湘潭市2023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缴费标准已发布,并于本月扣缴相关费用。

2023年长护险缴费标准:

(一)针对在职职工,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为标准,按0.12%的费率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按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的0.12%

(二)针对退休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100//年,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各承担50%,分别负担50/年。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个人缴费部分由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文件链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和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相关政策的通知 (xiangtan.gov.cn)



组织人事处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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