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各系列现有空岗数和专技队伍建设规划,现将2021年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数公示如下:
系列 |
正高级(个) |
副高级(个) |
中级(个) |
工程 (含土建工程、大工程) |
1 |
1 |
11(其中辅导员9个) |
社科 |
1 |
5(其中辅导员3个) |
经济 |
0 |
0 |
会计 |
0 |
1 |
档案 |
1 |
1 |
图书 |
0 |
0 |
医卫 |
1 |
0 |
其中,各系列的高级职称实际申报人数(非同一系列)和中级职称实际申报人数多于可推荐职数的,则通过校内综合测评排序后推荐至相应系列职改办参评(含报考)。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已获得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申报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的其他系列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不受上述职数限制。
公示期为7月21日-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纪律监督委员会或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58662805、58662802。
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